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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省对设区市人民政府
2021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各系、各班级:
  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根据泰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要求,组织全校师生员工参加此次满意度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方式及时间
    调查采用网络问卷方式进行,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至10月21日。
  二、调查对象及内容
  问卷调查对象:全体教师和学生、家长代表(每班选两位家长)。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
  三、具体实施
  用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如下)进入问卷,填答人扫描二维码后,可以根据身份(家长、教师和学生)参与问卷调查。填答人提交问卷和留言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留言内容保密。
  四、有关要求
  1.各系、各班级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广泛发动本系教师和学生知晓并积极参与此次调查,最大程度确保师生和家长参与调查。
  2.每班选两位家长代表参加此次问卷调查,家长即为社会人士。
  3.各系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落实责任到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调查工作。学校将对各系、各班级的教师、学生、家长的参与率进行统计通报。
  4.请各系将本系教师、学生、家长完成调查问卷的统计数据发给黄莺,截止时间为10月21日。

督导处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调查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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