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5·20 “泰有爱·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泰办发电〔2022〕6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泰有爱·慈善一日捐”活动实施意见如下:
一、目标
1.认真组织活动,使广大教师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的道德观念和道德实践意识进一步增强。
2.募捐资金达一万元以上。
二、日程安排
1.宣传。5月25日~6月12日学校《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5·20 “泰有爱·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泰办发电〔2022〕61号)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全体教职工的思想动员工作。
2.捐款。6月13日~6月16日各工会小组组织本组成员进行捐款,捐款人员造册于6月16日下午之前以各工会小组为单位送至工会。倡导自愿捐款,建议党员、中层及以上干部、入党积极分子、高级职称的教职工捐款不低于100元,其他同志不低于50元。
3.公示。6月17日——6月20日捐款情况公示。
工会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