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泰州市“中国梦—行动有我” 成语故事手作视频动画类微电影制作
二、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拍摄内容拍摄主题:作品依据成语故事和据此创作的作品,可以是根据原意创作的;也可以在不违背原意的基础上,结合学生的现实生活进行演绎,达到古为今用的目的。
拍摄数量:1个
(二)技术要求
以微缩场景的真实搭建、人物道具的手工制作(非电脑虚拟)为基础,让真实的道具在微缩场景中“表演”,运用拍摄设备多角度、分镜头拍照(非视频摄像),照片通过电脑软件以适当的帧率自动串连合成的微电影。道具、场景需采用手工制作、真实搭建(非电脑虚拟),造型有特点,有想象力、创造力。可使用不同材料进行道具、场景制作,如:绘画、积木、黏土、陶艺、剪纸、3D打印作品等。微电影作品片头文字须显示片名,标明“本作品为原创,绝无抄袭”。如需使用他人的拍摄素材,其时长不能超过全片时长的20%。片尾文字应显示主创人员名单、指导教师名单、学校名称。微电影作品拍摄要求横屏拍摄,画面比例统一(16:9或4:3)。提倡标注字幕,上传视频大小不超过300MB。视频推荐使用高清制式,视频压缩推荐采用H.264编码方式,码流率在512Kbps至2Mbps之间,封装格式推荐使用MP4。声音清晰,声画同步,镜头平稳、应用恰当,作品剪接流畅,配音配乐得当。
(三)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响应供应商;
2.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内容的业务或项目;
3.响应供应商近三年(自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1所学校或机关事业单位的合作拍摄微视频的成功案例,且至少一例获得省级(含)以上奖项,需附合同和获奖证明资料;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 7日内完成作品。
五、项目控制价:9000元。
六、评标方法:
有效投标价最低的投标单位,确定为中标单位。
七、投标要求:
1.严格按标书中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一律用电脑打印并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学校后勤处(行政楼一楼),联系电话:0523-86669345,截止时间:2022年8月15日上午10点。
4.中标者须交2000元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八、付款方式:
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一次性向乙方付清总价。
九、其它
中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货,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1%弥补招标方损失。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