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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兼职教学督导员的通知

泰机高职督〔2022〕3号

关于推荐兼职教学督导员的通知

各系部:
  为更好地开展教学督导工作,进一步加强督导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现调整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设专职督导员和兼职督导员,承担督导任务。现请各系部推荐兼职教学督导员人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兼职教学督导员应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丰富的教学或管理经验,作风正派,工作认真,兼职督导员原则上应为高级职称。
  每个系部推荐2名符合上述推荐条件的兼职教学督导员人选。其中一名为文化课教师,一名为专业课教师。
  二、工作职责
  兼职教学督导员在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的领导下,依据《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督导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履行教学督导员职责。
  三、聘任程序
  由系部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作为兼职教学督导员人选。请系部于10月15日前将推荐名单交督导处。督导处汇总、审核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由学校发文聘任。

督导处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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