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机高职督〔2023〕5号
关于组织参加省对设区市人民政府2023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各系、各班级:
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根据泰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要求,组织全校师生员工参加此次满意度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方式及时间
调查采用网络问卷方式进行,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至9月22日。
二、调查对象及内容
问卷调查对象:全体教师和学生、家长代表(每班至少选五位家长)。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
三、具体实施
用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如下)进入问卷,填答人扫描二维码后,可以根据身份(家长、教师和学生)参与问卷调查。填答人提交问卷和留言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留言内容保密。
四、有关要求
1.各系、各班级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广泛发动本系教师和学生知晓并积极参与此次调查,最大程度确保师生和家长参与调查。
2.每班至少选五位家长代表参加此次问卷调查,家长即为社会人士。
3.各系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落实责任到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调查工作。学校将对各系、各班级的教师、学生、家长的参与率进行统计通报。
4.请各系将本系教师完成的名单,学生、家长完成调查问卷的统计数据(见附件1)发给郑秀莲,截止时间为9月22日。
督导处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