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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省对设区市人民政府
2023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泰机高职督〔2023〕5号

关于组织参加省对设区市人民政府2023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各系、各班级:
  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根据泰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要求,组织全校师生员工参加此次满意度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方式及时间
    调查采用网络问卷方式进行,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至9月22日。
  二、调查对象及内容
  问卷调查对象:全体教师和学生、家长代表(每班至少选五位家长)。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
三、具体实施
  用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如下)进入问卷,填答人扫描二维码后,可以根据身份(家长、教师和学生)参与问卷调查。填答人提交问卷和留言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留言内容保密。

关于组织参加省对设区市人民政府2023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

  四、有关要求
  1.各系、各班级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宣传,广泛发动本系教师和学生知晓并积极参与此次调查,最大程度确保师生和家长参与调查。  
  2.每班至少选五位家长代表参加此次问卷调查,家长即为社会人士。
  3.各系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落实责任到人,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调查工作。学校将对各系、各班级的教师、学生、家长的参与率进行统计通报。
  4.请各系将本系教师完成的名单,学生、家长完成调查问卷的统计数据(见附件1)发给郑秀莲,截止时间为9月22日。

督导处
2023年9月14日

  附件:关于组织参加省对设区市人民政府2023年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2023.9月关于组织参加省对设区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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