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窗帘制作维修项目进行公开询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二、项目名称: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窗帘制作维修项目
三、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四、投标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营业执照必须包含搬运等相关经营范围,具备实际经营能力(包括供应能力、安装能力、售后服务能力等)的独立法人单位。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关联单位不得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取消所有关联单位的投标资格,关联关系包括但不仅限于存在控股关系,母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存在交叉关系等。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中标方式:详见附件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上午9:00-11:00。
2.现场报名地点及要求: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后勤处(泰州市迎春东路3号)。
报名时应提供的资料:
a.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c.法人授权委托书
d.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七、投标要求
1.投标单位于2023年11月10日上午10:00前将投标书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骑缝公章和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后送交到学校后勤处,逾期送达作废标处理。
2.投标文件要求正本1份,副本1份。
八、中标及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应在接到学校中标通知七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如出现违约情况参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处理。
九、报名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标准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内容时,请在11月9日17:00前向招标人书面反映,招标人向各报名人作出书面答复补充,并与招标文件同具相应法律效应,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海陵区迎春东路3号
电话:0523-86669345
二○二三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