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机高职〔2024〕14号
关于成立教师发展中心的通知
各处室、各系:
为进一步推进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师成长与学校发展的有机统一,构建“雏雁—群雁—鸿雁—领雁”四阶递进人才齐飞“雁阵”,各层面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师团队,为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经研究,决定成立教师发展中心。
教师发展中心挂靠在科研处,主任由科研处处长兼任;设秘书1名,享受科长待遇。
附件:教师发展中心工作职责
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24年3月4日
附件:
教师发展中心工作职责
教师发展中心主要负责学校教师发展的规划制定、师资建设、管理归档等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任务;
2.组织制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五年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组织教师个人年度提升计划的申报及管理考核工作;
4.负责教师各级各类培训与继续教育的计划发布、组织管理、学时认定及归档工作;
5.负责青年教师、骨干教师、名师团队等各层面教师梯队的培养方案制定、成员遴选及管理考核工作;
6.负责组织“凤城人才”计划、教学创新团队、“青蓝”工程等各类人才工程、名师骨干的申报及培养考核工作;
7.负责学校“双师型”教师的组织申报与管理工作;
8.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成员的申报、换届、日常管理等工作;
9.负责各类职称、教学大赛等评审专家库的组织申报与管理工作;
10.负责教师发展工作的信息宣传及成果展示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