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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补贴审批提供相关文件的通知

  根据泰州房产管理局住房审批程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需提交的资料复印件名称如下:
  1.夫妇二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如果二人户口不在同册,则提供结婚证);
  2.产权证或购房合同;
  3.预付款收据(或契税票据);
  4.原房改房产权证(住房补贴申请审批表);
  5.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6.公房租赁契约(公房拆迁协议)。
  二、需填写的资料名称如下:
  1.购房补贴审批表
  2.住房状况调查表(需到配偶单位审核盖章)
  3.调泰人员住房情况申报表(调泰人员填写并到原工作地相关部门审核盖章)。
  三、领取填写资料表格时间及地点:
  1.时间:3月14日~3月18日
  2.地点:校行政楼307室  联系电话:86669323
  四、上交资料时间:3月18日~4月18日
  五、注意事项:
  1.所填写资料需真实完整,不得作假,如有不实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2.凡享受过住房补贴的教职工需提供历次购买住房的相关资料。
  3.不按时提交资料或资料不合要求者暂不参与本批次上报审批。

工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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