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州房产管理局住房审批程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需提交的资料复印件名称如下:
1.夫妇二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如果二人户口不在同册,则提供结婚证);
2.产权证或购房合同;
3.预付款收据(或契税票据);
4.原房改房产权证(住房补贴申请审批表);
5.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6.公房租赁契约(公房拆迁协议)。
二、需填写的资料名称如下:
1.购房补贴审批表
2.住房状况调查表(需到配偶单位审核盖章)
3.调泰人员住房情况申报表(调泰人员填写并到原工作地相关部门审核盖章)。
三、领取填写资料表格时间及地点:
1.时间:3月14日~3月18日
2.地点:校行政楼307室 联系电话:86669323
四、上交资料时间:3月18日~4月18日
五、注意事项:
1.所填写资料需真实完整,不得作假,如有不实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2.凡享受过住房补贴的教职工需提供历次购买住房的相关资料。
3.不按时提交资料或资料不合要求者暂不参与本批次上报审批。
工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