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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定期体检制度

  根据学校卫生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要进行体检,其中要特别做好新生入校的体检和学生视力的监测和指导。
  1.在每次体检前必须做好周密的组织工作,安排好检查场地。
  2.学生的体检工作委托市疾病控制中心进行,每学年做一次体检,必须做好新生入校和毕业生的体检工作。
  3.将每次检查的情况,尤其是视力要用统计学进行处理,写出书面材料向校领导汇报。
  4.在体检中,对有疑问的检查如果,如血压、心脏杂音或者说心律不齐、肝脾肿大,要进行复查,必要时作心血管系统机能测定、心电图和B超、肝功能检查等。
  5.对体检中发现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神经衰弱,学校应积极与家长联系,建议及时治疗和矫正。检查中发现有色盲、色弱的学生,应书面向学校领导建议,调整学生对高考院校和专业的选择。
  6.经检查发现不符合中学生体检录取标准者,经上一级医院复查后,情况确切,有权向学校建议,予以退学。
  7.有的放矢地在学生中开健康卫生教育讲座。
  8.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和健康卡,每次检查后交学生处存档。

二○○九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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