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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采购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政府采购及市教育局有关规定精神,落实校务公开制度,使学校物资采购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现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工作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自觉接受监督原则
  3.节约、实用原则
  4.申报、审批、入库登记的原则
  5.量入为出,计划预算的原则

  二、采购工作程序

  1.根据工作需要,各处室、系部需要购置物品,应先由各处室、系部提交申请报告,经分管校长或校长签批后,再由后勤处组织采购。对列入政府采购的设备购置一律送政府采购中心实施。未列入政府采购的目录,一次购置较多的物资采取招投标方式。小额少量的物资采取询价采购方式。
  2.物资采购按照“先考察、再比较、后确定”的程序进行,对所购物品至少要考察三个及以上厂家的同类产品,从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认真比较,充分论证,确定所购物品。
  3.对于技术合量较高、专业性较强的设备、设施购置,后勤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及专业人员共同商定,组织采购。
  4.所购物品均应建立入库、出库制度。

  三、采购工作注意事项

  1.采购工作由分管后勤校长分管,后勤处会同有关部门共同负责实施,并坚持招标、询价,采购公开。
  2.采购物品数量价格,原则上不能突破申请购单的上报预算。
  3.部门申请须处室、系部负责人签字。
  4.采购完成后,各相关负责人负责购销合同等资料的备案工作。属于固定资产的采购,须经资产管理员验收签字方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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