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是学校重点防火单位,为确保图书馆的消防安全,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精神,特制定消防制度如下:
一、图书馆是公共场所,馆内严禁吸烟。
二、配备2名义务消防员。
三、全馆灭火器材设备必须严格管理,分布各处的器材不得随意移动,每年检查二次消防器材,如有过期失效的要及时更换。
四、下班时各房间要认真检查,拔掉电源插头、断电、关灯、关机,查出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办公室联系维修,图书管理员负责检查。
五、如遇未关灯、关机时,值班人员及时处理,事后需报告有关领导,同时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需写出检查并扣岗位津贴。
六、馆内各房间工作人员不得私接电线或安装电器设备,如确因工作需要,要找办公室安排解决。
七、易燃物品要有专门存放地点,专人管理,严防火灾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