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普通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校五年制大专班四、五年级征兵入伍的学生进行排查并办理学费补偿手续,请各系组织相关班级的班主任,对征兵入伍的学生进行登记,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必须登记:
1.2011年入伍的应届毕业生;
2.2010年入伍2011年毕业的学生;
3.前两年漏报的2009年和2010年入伍的四、五年级学生;
4.2011年应征入伍的在校四、五年级学生;
5.2011年秋季入学的退役复学四、五年级学生。
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到学生的切身利益,各系应确保没有遗漏,班主任必须签字确认无误。以上工作务必于2月17日前将本系所有涉及班级的登记表收齐后送学工处。
附:符合征兵入伍补偿学费条件的学生情况登记表
学工处
201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