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机高职〔2009〕13号
各处室、系部:
为规范我校职业鉴定管理,提高职业技能鉴定水平。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特颁发职业技能鉴定办事程序,希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职业技能鉴定办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