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机高职〔2009〕32号
为深化教学体制改革,适应我校教学规模不断扩大的要求,适应高职校发展的要求,适应专业建设的要求,深化我校系部二级管理,将学术管理权、行政管理权进一步下放,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我校系下属教研机构重新调整设置,产生新一届教研室主任,任期三年。
一、教研机构设置
机电工程系:机电教研室、模具教研室、数控教研室、基础教研室
电子信息系:硬件教研室、软件教研室、电子教研室、基础教研室
经贸管理系:财经教研室、商贸教研室、餐旅教研室、基础教研室
每个教研室设主任一名。
二、岗位职责
1.负责本专业市场调研和专业开发;
2.制定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
3.负责本专业实验、实训室的建设工作;
4.组织本室师资培训和教研活动;
5.落实本室课务分工和教学常规工作;
6.负责本室课程改革、教学资源库的建设;
7.组织本室教师开展教科研工作;
8.组织本室师生参加省市技能大赛和创新大赛;
9.负责本室产学研和培训工作。
三、聘任原则
1.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3.民主集中,依法办事
四、任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整体素质高,工作能力强。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高的理论水平,有较强的书面表达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5.年龄一般在四十周岁以下,确因工作需要经各系推荐校长办公会研究可适当放宽,但不能超过五十四周岁。
五、待遇
教研室主任享受每月150元津贴,同时经过考核享受平均课时0.3的绩效津贴。
六、产生办法
各系根据学校公布的岗位职数和任职条件,根据校务公开的原则,实行个人申报或民主推荐,各系酝酿推荐人选,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公示,批准后聘任。
七、日程安排
9月9日 宣传发动
9月10—15日 到所属各系报名推荐
9月16—17日 各系酝酿推荐人选
9月20日 校长办公会研究
9月21—25日 公示
9月30日 聘任
二〇〇九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