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机高职科研〔2012〕3号
各系、处室:
按照学校《教科研工作条例》相关规定,学校学术委员会对2011年度校级课题进行结题鉴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负责人需提交的材料
1.开题报告与结题报告电子稿一份;
2.课题过程性材料;
3.结题成果一式一份(纸质),论文交原件及复印件,专著或教材交原件,论文原件将在审核后返还。
4.结题鉴定会上课题负责人汇报使用的PPT一份。
二、关于结题注意的几个时间
1.以上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于4月底前请交至科研处;
2.学校审核后同意结题的课题将由科研处公布,5月上旬通知到课题负责人。
3.科研处于5月中下旬在四楼会议室组织校级课题结题鉴定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