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教师:
现转发市人社局《关于举办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将申请表等电子文档(空表详见附件)于10月24日前提交到产教处。联系人:王移林,联系电话:86655916,邮箱:964553522@qq.。
产教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范考评人员队伍建设,经研究,拟于2012年10月份举办全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所在单位同意可报名参加考评员培训班学习:
1.具有高级工、技师或者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资格;
2.2009年年底前取得高级考评员和考评员证书,任职期满三年。
二、资格审查
符合申报条件者,由本人申请并填写《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申报表》(附件1),报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不含全国、全省、高新技术考试工种)。各市(区)将经过初审符合资格条件人员的《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申报表》、《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及申报人员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于10月18日前以电子文档和纸质资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人:井晓冬,联系电话:86606513,传真:86606513
邮箱号码:tzxdjs@sina.cn
三、培训与考核
考评员培训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权,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申报高级考评员的,统一参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的培训,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证卡,作为上岗考评的资格证书。
四、其他事项
1、报名时每人须交2张2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照片背面请注明单位和姓名)。
2、培训考核费用:400元/人(含教材、证书等费用),食宿费自理。
3、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1、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申报表
2、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