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中职国家助学金(1500元/人)
对象:一年级、二年级学生(包括大中专班级)家庭贫困学生。
条件:需提供低保证、特困证、残疾证或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
二、 教育免费证(可免除代办费、实习材料费)
对象: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大中专班级)泰州市区(包括高港区)家庭贫困学生。
条件:需提供家庭的低保证、特困证(同时提供户口簿)或本人残疾证。
三、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
对象:大专五年级优秀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
条件:“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 参加创新大赛、商业计划书大赛、文明风采大赛获奖者优先。
四、 国家助学金(分为2000元/人、3000/人、4000元/人)
对象:大专四、五年级学生家庭贫困学生。
条件:需提供低保证、特困证、残疾证或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