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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系学生会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制定目的
  为了激励先进,惩治落后,进一步调动全体学生会干部及干事工作的责任心和积极性,加强对学生干部干事的监督管理,以形成学生会一套健全、完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制订原则
  (—)有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分明、奖惩有度。
  (二)学生会的奖惩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坚持民主选举、民主评议、秘书处的考核和主席团意见相结合。
  (三)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犯错误的成员,要坚持思想教育与处分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第三条  秘书处具体主管学生会干部的日常考核、组织评优和处罚工作,对工作成绩突出和不称职的干部向主席团提交处分意见。
  第四条 本制度包括总则、奖励、处罚和附则四部分,适合于学生会各部门、所有成员和各团支部。

第二章  奖  励

  第四条 奖励方式
  (一)个人奖:推荐系学生会优秀干部、优秀干事。
  (二)集体奖:系学生会先进部门。
  第五条 评选时间
  推荐系学生会优秀干部、优秀干事、系学生会先进部门在每学期的期末进行。
  第六条 评选比例
  (一)系学生会先进部门一个。
  (二)系学生会优秀干部、干事分别不超过学生会干部及干事总人数的20%。
  第七条  先进的评定
  系学生会优秀干部要求为副部长以上干部,认真负责、工作能力以及学习成绩突出。
  第八条 受到记过处分的成员没有资格参与评选。

第三章  处  罚

  第九条  处罚等级
   (一)个人处罚:警告、记过、 除名
   (二)集体处罚:警告、记过
  第十条  处罚措施
  (一)警告处分者通报批评,记过处分者取消一切评优资格,除名处分者罢免职务不再任用。
  (二)警告处分的部门通报批评,记过处分的部门取消评选先进部的资格,同时给予部长或团支部书记警告处分。
  第十一条   个人处罚具体内容
  (一)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警告处分
  1.参加有关活动、会议、值班迟到2次者、无故缺席1次者、不佩带工作证2次者。
  2.值班时2次不做值班记录者。
  3.开会时2次不做记录者。
  4.一学期之内只提交1次提案者。
  5.工作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者。
  6.工作计划、总结敷衍了事者;
  7.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参加有关活动、会议。
  8.工作拖延影响本会工作正常开展者。
  (二) 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记过处分
  1.参加有关活动、会议、值班时迟到3次者、无故缺席2次者、3次不佩带工作证者。
  2.值班时3次不做值班记录者。
  3.开会3次不做记录者。
  4.工作整改意见下达后没有及时改正2次者。
  5.工作计划、总结敷衍了事2次者;
  6.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2次者。
  7.工作不认真、拖延影响本会工作正常开展2次者。
  8.私自占有或损害学生会公共财物情节较轻者。
  9.由于工作失误影响本会工作正常开展者。
  10.不配合上级部门,自行其事者。
  (三)对于有下述问题的成员,给予除名处分
  1.参加有关活动、会议、值班时迟到5次者、无故缺席3次者、5次不佩带工作证者。。
  2.值班时5次不做值班记录者。
  3.开会5次不做记录者。
  4.工作检查审批后没有及时改正3次者。
  5.工作计划、总结敷衍了事3次者;
  6.不服从上级领导自作主张3次者。
  7.工作不认真、拖延影响本会工作正常开展3次者。
  8.私自占有或损害学生会公共财物情节严重者。
  9.虚报假报学生会帐目,有贪污公款行为者。
  10.工作有重大失误者。
  11.不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影响本会工作正常开展者。
  12.不能在同学中起积极带头作用,影响本会声誉者。
  13.循私舞弊,以权谋私,有“偏向性”追求特权破坏本会声誉者。
  第十二条  集体处罚具体内容
  (一)对于以下情形,给予部门警告处分
  1.2次不准时交纳工作计划的。
  2.2次不按时召开部门例会的。
  3.2次不按时值班的。
  4.工作更改意见下达后一周之内未及时改正的。
  5.工作计划、总结敷衍了事的。
  6.举办活动或购买物品,不申报的。
  7.经批准开展的活动,由于渎职没达到预期效果的。

第四章   考  核

  第十三条  系学生会全体成员考核分数低于九十分者给与学生会内部警告处分,低于八十五分者给与学生会内部记过处分,低于八十分者由秘书处提交主席团审议通过,并由系团总支给与清退除名。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  其他未尽事宜由秘书处请示系团总支后决定。
  第十六条   各个部门干事每加一分部门与部长各加0.5分。

附件一:

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会
日 常 考 核 制 度

扣  分

  1、值勤无故不参加,扣3分/次,迟到早退扣2分/次;(迟到5分钟算缺勤)
  2、部门例会无故不参加,扣3分/次,迟到早退扣2分/次,没有按规定开展部门会议扣3分/次,没有会议记录扣2分/次(部门内部会议记录);
  3、部门工作计划不按照部门工作计划安排开展工作者,每次扣3分;
  4、按时撰写工作计划和总结,及时上交各类资料,无计划、总结以及其他资料扣3分,迟交扣2分/次,迟交一天视为空缺扣3分/次;
  5、部门应该及时调查和处理部门出现的问题未及时调查和处理应其后果和影响的扣5分/次,部门成员如有违纪等情况的,部长不主动调查或不协助秘书处调查处理者扣5分/次;
  6、团总支安排活动,不按要求参加,故意推脱每次扣5分/次,活动中如有不遵守纪律者扣3分/次。
  7、无胸卡扣3分,不佩戴胸卡1分/次;
  8、部门组织各类活动,应及时上报秘书处统一汇总,如有不报扣3分/次,较坏影响5分/次;
  9、部门开展重大活动,需在活动开展前上交计划书,活动结束后上交总结等活动资料,如有不交5分/次,迟交扣3分;
  10、每周开展一次部门会议,每次会议均有记载,缺一次扣3分;
  11、出席部长例会及其它相关活动、会议,无故缺席扣3分/次,迟到或早退扣2分/次;
  12、仪表仪容不符合要求每人扣2分/次;
  13、学生会干部、干事出现有损于团总支、学生会形象的情况视情节严重扣3—5分;
  14、不安心本职工作或长期工作成绩不明显扣 2 —5分;
  15、未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1—3分;
  16、对工作情况汇报不属实者,每人次扣2—4分;
  17、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如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宿舍管理规定》、《学生出入校门制度》等)或给予全校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被学校处于记过及以上处分者,无条件开除;

加  分

  1、举办有影响的全系或全校性活动或传统性活动者或部门加2—5分;
  2、能有效地展开本部门日常管理、考核、评优工作的部长(副部长)或部门加2-5分;
  3、对分配到的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成绩突出,加2分;
  4、能维学生会的利益,坚决维护学生会的尊严和荣誉者加2分;
  5、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关系,严以律己,关心他人,诚实谦虚,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者加2分;
  6、专业思想端正,学习目的明确,文化成绩良好者加2分(三好生);
  7、能自觉维护学校形象,能在日常学习、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者加2分;
  8、积极参与青年职业者行动的每次加3分;
  9、为学生会制订计划或献计献策者,做出较大贡献者每次加2—5分;
  10、受到团委或团总支正式表彰者每次加2分;
  11、在班级操行等第评定为优秀者加3分,良好者加1分;
  12、在职期间受到如下表彰或获奖者:校级 加3分/次, 市级 加6分/次,省级 加12分/次,国家级以上 18分/次;

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会秘书处宣

 录入:周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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