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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系德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泰机高职机械〔2013〕18号

关于调整系德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学籍管理规范、学校《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及学校德育工作二级管理的精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我系学生管理的水平和质量,给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锻练提供一个更为广阔的舞台,经机械工程系研究决定,调整机械系德育工作委员会,成员如下:
  组 长:宋胄 副组长:沈若冰 成 员:张华平、刘滟、冯磊、季凯、陆阿定、洪邦林、优秀学生代表
  机械系德育工作委员会下设调查工作组、学生违纪处分工作组、学生申诉工作组。

泰州机电高职校机械工程系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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