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机高职督〔2013〕4号
关于对“教考分离”、“学业预警”制度
执行情况专项督导的通知
各处室、各系:
“教考分离”、“学业预警”制度是我校深化改革、促进学风、教风、校风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对推动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校自2013年9月实行“教考分离”、“学业预警”制度以来,各处室、各系围绕目标任务,大力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为推进两项制度建设,经研究决定, 2014年1月,督导处将对“教考分离”、“学业预警”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和方式
1.督导“教考分离”方案执行情况。包括考查、考试科目的计划安排,理论课程考试说明的制定,命题,期末考试标准考场的布置,考风考纪的处理,监考、考场巡视、阅卷、考试结果运用等执行情况的检查。
2.督导“学业预警”方案执行情况。主要检查教务处制定学生学业预警方案的情况,各系对方案落实贯彻情况。
3.本次督导采用实地查看、座谈、问卷和个别访谈形式。调查对象为教师、学生、家长等,采取随机抽取名单,电话调查等方式,调查内容为学生及家长对方案的知晓度、教师的课前辅导情况、学生学业预警通知单的发放等。
二、督导时间
2014年1月3日前,相关处室、各系完成自查。
2014年1月6日-20日,学校组织专人检查。
三、督导要求
1.相关处室、各系要高度重视本次督查工作,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及时总结,将总结于2014年1月3日前,交督导处。
2.督导处要对本次专项督查情况认真分析,形成督导报告,提交校长办公会,并将督导结果进行公布。
附件:教考分离、学业预警执行情况检查表.xls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