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班级:
为加强常规管理,规范学生校内停车,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停车纪律,形成良好的校风。自2014年3月3日起,将对全校学生车辆统一安装牌照,并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管理。通知如下:
一、车牌制作、安装及管理规定
1.2月24日至28日,班主任根据学生车辆编号说明(详见附件1),编写本班学生车牌编号,并将电子表格上传至学校班主任群共享,由学校统一制作、配发车牌。
2.车牌由学校安排分系统一安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学生车辆进入学校均需安装车牌,无牌不得进入学校。
4.车牌只限本人使用,任何学生不得相互转让、转借。
5.学生要爱护车牌,妥善保管,严防丢失,不得故意涂改、污损、折叠。严禁盗用、伪造等行为。
6.车牌若有遗失或损坏,应在三日内书面申请补办,写明原因、姓名、车牌编号等应注明的事项,经班主任签字证明,到学校团委补办,并交纳工本费。
二、车辆管理规定
1.学校管理人员对出入校门未安装车牌者,有权核实身份。拒不配合的,拒绝进出校门,对态度恶劣妨碍执行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进行纪律处分。
2.学生车辆进入学校后应按照要求停放到指定位置,并保证停放整齐。
三、车辆检查办法
1.车辆检查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模式,定期检查由各系学生会相关部门实施,不定期检查由校学生会相关部门实施。
2.定期检查时间为每周周一至周五,早上7:20--7:30,下午1:50--2:00。不定期检查为每周一次。
3.各系要充分发挥团支部、学生会的作用,要做好日常学生车辆停放检查、督促工作,对未按规定停放的学生,各系要及时教育处理。
四、奖惩措施
1.班主任是负责学生车辆按规定停放到位的第一责任人,将学生车辆停放纳入学生德育积分管理。
2.对第一次未安装车牌或未按规定停放车辆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
3.对第二次未安装车牌或未按规定停放车辆的学生,责令写检查,并给予通报批评。
4.对第三次以上未安装车牌或未按规定停放车辆的学生,并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5.对借用、转让车牌者,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6.对故意毁损车牌或盗用、伪造车牌者,并视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7.各系学生会对每周的检查结果进行排名,并作为先进班主任和先进班级的评比依据。校学生会对每周的抽查结果进行排名,并作为各系评比的依据。
附件:附件文件下载.doc
附件1:学生车辆编号说明
附件2:班级车牌信息表
附件3:学生车辆检查评分细则
附件4:车牌补办申请表
二○一三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