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机高职督[2014]4号
优秀学生督导信息员评比办法
督导处成立以来,学生信息督导员围绕学校督导工作目标,积极参与学校督导过程管理,关注班级教育教学课堂动态,为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积极建言献策。为表彰在学校督导工作中做出贡献的督导信息员,经学校研究决定评选学校优秀学生督导信息员,特制订本评比办法。
一、评选范围与条件
(一)担任学生督导信息员工作满一年。
(二)认真做好班级课堂信息反馈工作,信息准确,态度认真。积极反应学生中对学校教育教学的意见,认真完成督导处布置的各项工作。
(三)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班主任和同学评价高。
二、推荐名额及评选时间
各系推荐3-4名,每年年底评选一次。
三、评选程序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评选条件和分配的名额由各系组长推荐人选,并填写优秀学生督导信息员推荐表(见附件)。
(二)推荐表须填写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各一份。电子文档发至学校督导处邮箱(zamtz@126.);纸质推荐表须班主任签字送学校督导处汇总。
(三)督导处提出建议名单报学校审批,并张榜公布。
四、奖励
学校对被评为优秀学生督导信息员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并加德育积分5分。
附件:优秀学生督导信息员推荐表.doc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