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0日,根据泰卫监督〔2014〕4号《关于公布2013年度学校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评定结果的通知》的内容,我校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被评定为A级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积极推进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的改善,保障和促进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依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工作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校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开展对全校卫生监督工作拉网式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一一进行整改。
市卫生局组织对我校卫生方面的组织管理、教学环境卫生设施、生活饮用水、学校食品安全、卫生保健与传染病管理、公共场所和卫生室等七个方面逐一实施检查验收。检查组对我校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给予充分的肯定。此次全市大中院校共有13家单位被评为A级。(张明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