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机高职〔2014〕26号
关于对2014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进行督导的通知
各处(室)、系:
近日,学校下发了《2014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分解表》,为确保工作目标如期完成,根据校长办公会意见,学校将建立年度重点工作目标管理督导考核季报制度,对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导。希各处(室)、系切实履行职责,对涉及本部门的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落实责任,认真开展季度自查自评工作,并将自查报告(含任务完成情况的佐证材料、未完成工作的原因及打算)于下个季度第一周报督导处,督导处将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汇总并通报。
附件:2014年主要工作目标季度完成情况自查表
二〇一四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