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机高职〔2014〕78号
关于成立信息技术处的通知
各处室、各系部:
根据《江苏省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和《泰州市教育信息化三年发展规划(2013—2015年)》等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快我校教育信息化进程,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提高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水平,提升师生信息化素养,经研究,决定成立信息技术处,撤销原教育技术中心。
信息技术处设处长一名,享受中层正职待遇;副处长一名,享受中层副职待遇。
附件:信息技术处工作职责
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14年9月12日
主题词:成立 信息技术处 通知
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 2014年9月12日印发
附件:
信息技术处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组织制定学校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建设、管理、教学资源库及信息化设施设备的维护等工作。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任务。
2.负责编制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建设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学校校园网的规划和建设及管理,确保校园网络的安全和有效地运行。
4.负责汇总和审核各部门的信息化设备、电教设备的采购计划,协助做好相关设备的采购工作。
5.负责建立学校网络教学资源库管理体系,协助教学部门引进、开发教学软件,推介最新的教学信息技术和教学课件。
6.负责学校信息化设备的调配、维护等工作。
7.协助做好信息宣传工作,负责摄像、摄影,图片和音像资料的制作、收集、保存等管理工作。
8.提供学校教学课件、精品课程、校园电视台等的技术支持。
9.负责组织部门人员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以及本部门人员的年度考核。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