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选 举 方 案
一、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各额的确定
根据《江苏省中小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第四章之规定:“凡教职工在一百人以上的可建立教职工代表制度,教职工一百人的代表名额为四十名,在此基础上,教职工每增加一百人,代表名额增加七名”。我校现有教职工二百人,则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四十七名。
二、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任职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2号《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第三章第九条的要求,我校教职工代表任职有以下三个条件:
(一)与学校建立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并正常在岗的职工。
(二)关心学校、顾全大局、坚持原则、办事公道、遵纪守法,具有一定的参与管理能力。
(三)热心为群众办事,能够真实、准确、全面、理性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群众拥护。
三、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产生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2号《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第三章第十条的要求,我校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系部、学科组为单位作为选区,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二)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分组情况及代表名额如下:
1.机械系(27人) 代表名额:6人 召集人: 张华平
冯 磊、孟华峰、宋 胄、张华平、邵剑光、蒋 霁、季 恺、窦凡清、
程 香、赵秀芹、赵建军、刘庆华、周 游、王 臻 沈 鹏、周爱民、
刘云龙、刘 滟、沈若冰、韩顺连、栾玖华、黄 翅、阮荣荟、马增祥、
瞿爱华、聂晓欣、徐 燕
2.信息系(26人) 代表名额:6人 召集人: 江 林
周开军、周素林、张 慧、解 俊、杨建平、徐宏飞、钱昌俊、郑秀莲、
王 鑫、丁晓萍、杨 梅、周晓燕、林 宁、金誉华、吴苏娟 周 蕾、
薛东莹、江 林、吴海峰、陈 莉、王 晖、黄 莺、钱文婷、何静宁
栾桂芬、赖雪梅
3.经贸系(26人) 代表名额:6人 召集人: 陈茂春
杨海民、丁晓铭、汤家范、周 清、殷德鹏、袁建群、孙钰琳、邵德正、
任 静、冯鑫源、刘娟娟、施晶明、胡 薇、陈茂春、陈金梅、鲍克祥、
沈扣勤、仇 娴、葛俊秀、李晶晶、张中兰、殷 鸣、王 煜、张 铮、
周 盼 黄春银、
4.自动化系(32人) 代表名额:7人 召集人: 谢 颖
王卫清、万祥东、申倚洪、朱仁盛、黄启宏、顾振阳、钱兰凤、刘云飞、
丁 胜、孙克礼、陈 娟、许 洁、韩 留、周 莹、邢新春、印艺庆、
陈 曦 孙海林、葛 悦、谢 颖、程慧娟、许国华、尹巧萍、刘 镠、
周 慧、丁 燕、周瑞祥、杨 铖、殷 辉、孔小丽、戴小祥、殷秀梅、
5.语文、行政(32人) 代表名额:7+1人 召集人: 周自明
洪邦林、贺 平、张秋勤、李士秋、马 勇、缪龙根、范 敏、卜 雪
周自明、李华香、赵新化、王 宏、王秋萍、戴 苇、严春香、张爱华、
刘 军、申卫华、姚 丽、张益人、严朝阳、凌春芳、陆翠红、王 彦
刘 艳、柳正宇、任 媛、许 真、黄荣梅、缪静静、朱卉君、王 琼、
6.数学、政治、心理(31人) 代表名额:7+1人 召集人: 黄玉芳
黄玉芳、李怀民、管松涛、王学峰、李一平、王 筠、徐晓梅、蔡 颖、
周勇俊、杨爱国、王小敏、张艳慧、王传玉、张 弛、陈龙卫、黄波群、
刘文俊 周勤云、吴耀南、张明非、周志祥、高曙霞、王晓露、胡雪晴
薛雨健、胡晓晴、杨东海、陈庆兰、陆阿定 叶惠萍、高 桦、
7.英语、体育、创业教育(26人) 代表名额:5+1人 召集人: 耿顺华
马永祥、沈金奎、吕琳琳、卢 娜、王红萍、张 潮、吴文彬、王小玲、
朱泰安、孙 华、王移林、杨 扬、封 琥 高 洁、耿顺华、王 冬、
周 建、汪和兰、任志梅、方小梅、周 佳、周 红、黄松柳、张新华、
许小丽、李慧婷
(三)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的要求
1.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以教师为主体,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并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和女教师代表。
2.系部、教研组要认真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2号《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同时参加选举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选举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3.系部、教研组要组织全体人员根据校教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任职条件进行充分酝酿,反复协商,最后以无记名投票的方法按分配名额进行选举,得票超过参选人数的二分之一方可当选该选区代表,选举结果报学校工会。
(四)校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确定
学校工会根据各系部、学科组选出的代表汇总后上报学校党政组织并进行公示,公示后确定学校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