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机高职产教〔2014〕7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现代技术中心实训课、理实一体化课程
教学工作质量考核要求的通知
各系、各教研室、各位老师:
为认真落实《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学质量考核办法(试行)》、《教师教学常规考核细则(试行)》、《教研室教学工作月考核指标》、《系教学工作月考核指标》的要求,做好教学工作月度考核,产教处须每天检查进入中心的授课情况,检查结果计入当月考核。现结合开学后检查实际,将对进入中心授课的考核规范重申通知如下:
1.老师要提前到达上课地点。不得出现学生被挡在门外等待上课的现象。如需到产教处领取钥匙开门,原则上不允许学生领取。
2.老师要加强教学组织,对课堂负责。教学秩序比教学内容更重要,提前做好教学安排,不得出现批量迟到现象。对个别迟到学生加强教育,拒绝迟到。
教育并考核学生不得将食品带入实训场所、机房。不得出现随意离开课堂去买早餐或零食的现象。
每节课给学生宣讲工(岗)位包干制,学生进入教学场所必须服从定位,对本工(岗)位周围区域卫生、物资负责。
加强对学生的考核,每一节课清点人数,学生迟到、旷课、保洁、物资使用情况纳入学生的成绩考核。
3.老师要加强示范作用。不得擅离课堂;学生自主练习时,加强巡回指导,不做与教学活动无关的事。师生共同遵守学校手机管理制度,每节课集中管理学生手机。
4.老师要做好下课的工作。授课结束后,检查学生是否关闭电脑,然后关闭电源,锁好门窗,并将钥匙送还产教处。
以上规范请遵照执行。按照学校要求,执行情况计入考核,同时是同意班级进入中心授课的依据。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