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班级:
为贯彻落实泰州市福彩中心关于资助我校品学兼优学生的相关精神,切实做好福彩中心泰州机电高职助学金申请及发放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1.申请对象:原则上已提交家庭困难证明申请中职助学金或者高职国家助学金、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我校在籍学生。
2.申请条件
(1)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学习成绩优秀,受到校级以上表彰。
(2)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一些力所能及的公益活动。
(3)家庭经济困难,有低保证、特困证、学生本人残疾证的优先考虑。
(4)因本次助学金名额有限,原则上每班级申请人数不超过1人。
二、发放标准和程序
1.本次福彩中心助学金一次性发放,发放标准1000元∕人。
2.按照“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同学按照以下程序申请、发放泰州市福彩中心助学金。
(1)12月20日前,本着自愿原则填写泰州市福彩中心机电高职助学金申请表,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班主任签字后交系部初步审核,系部汇总后交学工处。
(2)12月25日前学工处对申请助学金的同学资质进行审查,核实相关佐证材料。
(3)12月31日前学校根据申报情况和发放计划研究确定享受助学金人选。
(4)元旦后对确定人选公示一周,经过公示无异议的同学汇总上报泰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5)泰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确认同意后发放。
以上通知请各系部、各相关班主任认真落实,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学工处
2014-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