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机高职办〔2015〕1号
关于做好先进处室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各系部:
为规范管理,提高质量,真正发挥榜样示范、科学引领的作用,根据《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先进处室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先进处室、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处室的评选范围:学校各处室
(二)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在职在编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程序及办法
先进处室、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及办法见《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先进处室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三、名额分配
先进处室为4个;先进个人为41名,按校长、处室负责人、其他中层干部、专职教师、行政后勤人员五个类别进行分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时间安排
先进处室、先进个人的评选要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同步进行。
(一)述职测评
1.元月7日下午第三节课各处室负责人在全体教工大会上公开述职测评;
2.元月13日前各工作小组做好述职总结、考核测评工作。
(二)报送时间
各工作小组确定推荐先进个人候选人名单,并确定排序,于1月16日前将《年度先进个人登记表》(附件2)、《年度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3)报送校办。
五、评选的有关要求
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推荐,凡超过名额推荐的一律不予接受。加强出勤考核,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坚持评选标准,严格按评选程序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
六、结果运用
1.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并表彰,视同获校级表彰一次,并给予一定奖励;
2.对应处室的主要负责人同时评定为学年度先进个人;
3.学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在学年度先进个人中产生。
附件:关于做好先进处室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rar
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