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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先进处室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泰机高职办〔2015〕1号

关于做好先进处室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各系部:
  为规范管理,提高质量,真正发挥榜样示范、科学引领的作用,根据《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先进处室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先进处室、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处室的评选范围:学校各处室
  (二)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在职在编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条件、程序及办法
  先进处室、先进个人的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及办法见《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先进处室及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三、名额分配
  先进处室为4个;先进个人为41名,按校长、处室负责人、其他中层干部、专职教师、行政后勤人员五个类别进行分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时间安排
  先进处室、先进个人的评选要结合年度考核工作同步进行。
  (一)述职测评
  1.元月7日下午第三节课各处室负责人在全体教工大会上公开述职测评;
  2.元月13日前各工作小组做好述职总结、考核测评工作。
  (二)报送时间
  各工作小组确定推荐先进个人候选人名单,并确定排序,于1月16日前将《年度先进个人登记表》(附件2)、《年度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3)报送校办。
  五、评选的有关要求
  要严格按照分配名额推荐,凡超过名额推荐的一律不予接受。加强出勤考核,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坚持评选标准,严格按评选程序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
  六、结果运用
  1.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并表彰,视同获校级表彰一次,并给予一定奖励;
  2.对应处室的主要负责人同时评定为学年度先进个人;
  3.学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在学年度先进个人中产生。
  附件:关于做好先进处室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先进处室及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rar

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15年1月4日

 录入:蔡小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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