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服务学校快速发展的积极性,增强工会的凝聚力和亲和力,更好地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创建一个和谐、友爱、进取的教职工队伍,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参照市总工会《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的补充规定》,特对原《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工慰问办法》修定后制定本办法。
一、慰问项目
(一)在编在岗教职工慰问
1.节日慰问。
中秋节、国庆节、春节等国家规定的重大节日,学校统一组织慰问活动,全年慰问金不超过1000元。
2.日常慰问
(1)本人生日,送300元生日蛋糕慰问卡一张。
(2)符合生育政策时,女教职工生育小孩慰问金1000元,男教职工配偶生育小孩慰问金500元。
(3)退休当年发放退休慰问金200元。
3.住院慰问。
(1)本人因病入院治疗慰问金1000元,因病住院手术(不含门诊小手术)慰问金1500元(同病种当年不得重复慰问)。
(2)本人因重大疾病(指恶性肿瘤类疾病等)入院治疗,慰问金2000元,全年不超过3000元,遇特殊病例可事先征求校党政领导意见后,经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慰问标准。
(3)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 、双方父母)(下同)因病住院治疗,慰问金800元(每年限一次),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指恶性肿瘤类疾病等)入院治疗,慰问金2000元(每年限一次)。
4.丧葬慰问。
本人去世,由学校工会组织前往慰问职工家属,学校工会送花圈一只、慰问金2000元;直系亲属去世慰问金1000元。
(二)离退休教职工慰问
1.教职工退休后70岁发放生日慰问金500元,退休后80岁发放生日慰问金1000元,退休后90岁发放生日慰问金2000元,退休后100岁及以上发放生日慰问金5000元。
2.本人患病住院治疗,慰问金1000元(每年限一次)。
3.本人去世,由学校工会组织前往慰问职工家属,学校工会送花圈一个、慰问金2000元。
(三)送温暖及救助、互助活动
教职工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因灾害造成人员伤害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工会事先征求校党政领导意见后,经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慰问标准,及时组织送温暖救助活动,并根据实际情况发动组织教职工开展互助活动。
二、经费渠道
1.在编在岗教职工慰问经费由工会经费列支,经费不足时由学校行政拨款补助。
2.离退休教职工慰问经费由学校行政列支。
三、工作程序
1.慰问活动由工会负责组织。
2.工会及时组织人员前往慰问,如距离较远、交通不便或学校有重大活动等原因不能及时派人前往慰问的,工会通过其他方式先进行慰问,事后向教职工送达慰问金。
3.教职工亲属生病住院要将住院证明复印件提交工会作为慰问依据。
四、其他
1.本办法由工会负责解释;
2.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实施执行。
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二〇一五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