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机高职〔2015〕9号
关于调整内设机构的通知
各处室、各系部:
为深化学校改革与发展,切实提高综合管理效能,经研究,决定对学校部分内设机构及其职能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一、设立培训处,负责社会培训和社会考试工作。设处长一名,副处长一名。
二、撤销产教处。其社会培训工作移交培训处,实验、实训、实习工作和技能鉴定工作移交教务处。
三、教务处增加实验、实训、实习和技能鉴定工作,普通话、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工作移交培训处。增设副处长一名。
四、后勤处社会考试工作移交培训处。
特此通知。
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15年3月4日
主题词:调整 内设机构 通知
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 2015年3月4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