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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内设机构的通知

泰机高职〔2015〕9号

关于调整内设机构的通知

各处室、各系部:
  为深化学校改革与发展,切实提高综合管理效能,经研究,决定对学校部分内设机构及其职能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一、设立培训处,负责社会培训和社会考试工作。设处长一名,副处长一名。
  二、撤销产教处。其社会培训工作移交培训处,实验、实训、实习工作和技能鉴定工作移交教务处。
  三、教务处增加实验、实训、实习和技能鉴定工作,普通话、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工作移交培训处。增设副处长一名。
  四、后勤处社会考试工作移交培训处。
  特此通知。

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2015年3月4日

  主题词:调整   内设机构    通知               
  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        2015年3月4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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