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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泰州机电分院
关于评选2015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泰州机电分院
关于评选2015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各系:
  根据联合学院通知精神要求,学校决定举行2015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评选要求: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为五年制大专11级在籍学生。
  国家助学金评选对象为五年制大专11级、12级在籍学生。
  评选条件及程序详见《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实施办法(试行)》。
  2.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3.奖助金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国家助学金分为2000元、3000元和4000元三档,按平均3000元计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一般不得兼得。
  4.时间安排
  各系于10月 10日前将本系评选结果汇总报学工处,由学工处公示后统一录入省资助系统并报联合学院。

学工处
2015-9-28

  附件: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泰州机电分院关于评选2015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通知助学金.doc

 录入:张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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