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加强和改善我省职业学校后勤管理,建立后勤管理的有效运行机制,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依据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食品卫生法、卫生防疫法、会计法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学校财务、卫生、校园、基建修缮工程等管理要求和规定制定。
第三条 后勤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后勤管理的基本职能是为教育、教学、科研、生产和师生生活服务,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并在管理和服务中发挥育人的功能。
第二章 校园管理
第四条 校园管理
1.校园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校园绿化建设及管理、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学生宿舍区管理等。校园管理的目标是建设安全、整洁、文明、优美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营造和谐的育人氛围。
2.校园绿化建设及管理
(1)校园绿化建设应有规划,突出重点,形成风格。老校的绿化要有计划地更新、改造。校园绿化中要针对不同功能区域合理地配置景点、小品,将知识性、趣味性、人文性融为一体,提高校园的文化品位。学校绿化要达到市标、省标,还应创造条件达到省“园林式”单位标准。
(2)学校应配备懂技术的专(兼)职人员,负责绿化和养护。
(3)总务处应建立学校绿化管理制度和绿化档案。档案包括绿化现状图、规划图、小品设计效果图、施工图及地块绿化统计表、各类合同等。
3.校园环境卫生管理校园环境卫生管理的任务是环境的清扫保洁,消灭蚊蝇孳生地及保持排水排污系统管道畅通等。
(1)学校各部门应协同配合,充分发挥学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学生劳动服务活动的作用。
(2)建立环境卫生保洁制度和专职清洁工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
(3)加强宣传教育,在师生中形成自觉维护整洁、优美环境的文明习惯和良好风气。
4.学生宿舍区的管理学校要制定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有关职能部门应确保宿舍安全、文明、卫生。
(1)加强对浴室、开水炉、洗衣房、理发室、校园超市等生活服务设施的管理。理发室、食品超市的从业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检,持证上岗。学校应对超市物品的价格、质量、食品安全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2)定期进行宿舍区生活设施及水、电维护、检查,保证宿舍各项设施的完好,使用安全。
(3)学生宿舍人均面积要达标,宿舍内应设置必备的生活设施和消防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