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控制体系,加强教育教学信息的交流与沟通,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以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改进质量和教学改革效果,形成教育教学信息收集、分析、评价、反馈及处理全过程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导处和各系负责教育教学问题反馈及处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1、坚持日常听课,重点加强评课指导,及时处理、反馈存在的教学问题;
2、通过教学检查、教学巡视、教学评估获得教学信息。包括对教学全过程(含教师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辅导答疑、考试等)及教师履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实践教学环节(实践、实训、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等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日常教学巡视、专项检查和评估。
3、组织学生开展评教活动,客观、公正评价老师的教学效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各班级设立学生信息员督导员,及时收集、反馈相关教学问题。
5、督导处每学期组织召开1一2次学生座谈会,1一2次教师座谈会,了解教育教学情况,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6、通过组织学生专题问卷调查,掌握和了解学生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7、通过开展专题调研和教育教学督导研讨活动获得信息。
二、实行“重要信息随时报”、“常规工作每周报”制度,各班级每周向系报送教育教学情况反馈表,系及时汇总后连同教育教学秩序检查情况汇总统计表一并报送督导处。
三、督导处将一线收集的教育教学质量信息进行归纳整理和分析,形成报告反馈给校领导及各系。
四、各系负责将反馈报告的意见向相关任课教师和管理人员反馈,任课教师和管理人员要及时根据反馈意见改进和处理,经部门领导审核后于本周内报督导处。督导处负责对反馈意见处理结果跟踪调查。
五、对领导、督导反馈的意见和学生评教结果,各系应组织专题研究,积极对教学改革提出建设性意见。属于教学方法问题的,要求提出改进办法;属于教学态度和责任心不强的,如核查属实,要提出批评,限期纠正。
六、督导处对各系处理意见和整改效果进行审核并存档。对于学生信息员反馈意见的处理结果将向学生信息员反馈;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意见和整改措施还将上报校有关领导。
七、对于反馈意见涉及到教学事故的,督导处同时向有关部门反馈。
八、各系将教育教学质量反馈的情况和教师的考核、晋职和评优挂钩。
九、教育教学质量信息反馈及整改要求
1、准确性。督导员在记录信息时,要以事实为根据,要保证信息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2、时效性。督导处对于收集到的信息,要根据信息的轻重缓急,定期和及时上报,并立即反馈,以免造成贻误时机,影响教学。
3、针对性。反馈信息时要针对突出问题和主要问题,最好是一事一案进行反馈。
4、再反馈。接受信息反馈的系、教研室和个人要对反馈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次周三之前以书面形式再反馈(回复)给信息反馈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