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丰富学校德育教育内容,全面提高学生素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与战斗力,为发现培养立志献身于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事业的入党积极分子,造就新世纪的高素质人才创造条件。
二、目标任务
从青年学生的思想实际出发,按照“依托党建带团建,党团建设配套联动,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总体思路,紧密联系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结合近现代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及党的方针政策教育、法制法规教育较为系统地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通过举办业余党校、建立党章学习小组、开展相关辅导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校纪校规,加深了解党的光辉历史,认识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了解党员应具备的条件,初步确定共产主义世界观和人生观,立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为党的预备力量提供“源头活水”。
三、课程安排
四、名额分配
本次党校采取总量控制,名额分配至系的方法,升学部名额分配为14人。
五、学员要求
1.所有学员都要准时参加业余党校的各项活动,有特殊情况者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经各系团总支老师批准。不得无故缺席,凡迟到超过三次(含三次)、旷课一次者,取消其学员资格。
2.学员要做到上课专心听讲,认真做好笔记。
3.学员要服从统一安排,每次上课按指定座位就坐,不得随意调换座位,不得做与上课无关的事,更不得在座位上乱写乱画;
4.经常将自己在党校学习的学习心得、体会加以总结,反思自己各方面的不足激励自己不断进取,并将自己在党校学习的作风带到平常的学习之中,在学习生活各方面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争取能做同学们的楷模;
5.业余党校培训实行考勤制度。以各系为单位,确定一名负责人,由负责人负责本系学员的考勤工作。有迟到、早退、请假、旷课现象者,将在考勤成绩中酌情扣分。
6.每次上课必须记笔记,最后由各系负责人统一收缴。
7.学习结束时,学员必须参加业余党校统一组织的闭卷考试,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有违纪者取消其考试资格。
8. 结业成绩实行综合分制度。卷面成绩占50%,平时表现占20%,笔记占30%。总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结业。
9.学习结束时按20%的比例确定党校优秀学员,优秀学员不得有缺课记录且考试成绩为班级学员半数之前。
六、报名要求
1.參报学员必须是共青团员。
2.积极参加各类活动,参与学生会和社团活动的学生优先考虑。
3.学生学习成绩优秀,无补考科目。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