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第1条 为了正确认识和掌握教学的一般规律和各专业、学科教学的特殊规律,以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系及其教研室的教学研究活动。
二、职责范围
第3条 各系负责全系教研活动计划的策划与管理,各教研室负责学期教研计划的制定,并经系审核后组织实施。
第4条 教务处负责审核各系《学期教研计划》,经主管校长批准后,以系为单位编制《学期总体教研计划安排表》合订本,全校公开发放。
第5条 教务处负责检查教研活动的落实。
三、工作规程
第6条 以系为单位组织教研活动,教研室是进行教研活动的基层组织。
第7条 教研计划的编制程序。
1.每个学期开学第一周天内,系组织教研室制订本教研室的《学期教研计划》,并审批;
2.各系第二周根据教研室的教研计划,编制本系部的《学期教研计划》,报教务处审批;
3.教务处在开学第三周,审查各个教学系的《学期教研计划》,经主管校长审批后,编制出《学期总体教研计划安排表》,全校公开发送。
第8条 教研活动的内容和方法
1、教研活动的内容为:各级教科研任务的落实、教育理论学习、教学方法研究、学术研究、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的研究、教学课件的制作研究、专业开发与建设研讨、课程开发与精品课程建设研讨、实习技能的改进和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管理等;
2、教研活动的方法有:开展业务学习、交流教学经验、集体备课、学术研究、分析教学质量、组织教师互相听课、教学评议、举办项目开发研讨会、组织公开课及教学观摩活动等形式,不拘形式,讲求实效。
第9条 各系每两周组织进行一次教研活动,并把研究内容列入月计划之中。每学期各教研室在“一人一课”中,必须推荐全校开放一堂示范课、工作未满五年的教师必须全校开放一堂汇报课,举行一次本学期所教课程优秀教案评比,各系形成优秀教案合订本。
各教研室形成一份详实的专业建设剖析报告(含人才培养方案、课标、课程、课堂、教学常规管理制度、设施设备以及师资等)。
第10条 教务处每学期组织1-2次大型的教研活动。
第11条 教研活动要按计划进行,并做到有内容、有记录,要保证出席人数,缺席者要填写理由,每学期教务处组织统计结果。
第12条 教研计划需调整时须经教务处同意,报主管校长备案。
四、附则
第13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二〇一〇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