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需要办理老职工住房补贴的教师到财务处登记,登记时须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学校根据年度预算资金使用情况,按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发放住房补贴。当年度未享受住房补贴的教师顺延到下个年度。 起止时间2015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
财务处2015/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