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机高职〔2016〕18号
关于成立图书馆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为构建良好的教育文化生态,优化学校的阅读环境,更好地为学校师生服务,保障师生同享“悦读人生”,经研究决定,成立图书馆。
图书馆设馆长一名,享受中层正职待遇;设副馆长一名,享受中层副职待遇。图书馆主要负责建设包括馆藏实体资源和电子资源在内的文献信息资源,按时开放图书馆、阅览室,征订发放教材簿本。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成立 图书管理 机构 通知
抄报:泰州市教育局
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办公室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