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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市直教育系统防范
和处置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泰教财〔2016〕5号

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市直教育系统防范
和处置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高校、市直学校、有关幼儿园: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按照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精神,定于今年5月组织开展市直教育系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
  当前,非法集资形势复杂严峻,案情高发频发,参与人数较多,一些不法分子打着各种金融创新的旗号招摇撞骗,通过互联网平台骗钱圈钱,犯罪手段不断翻新,隐蔽性和迷惑性不断增强。同时,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法律法规缺乏了解,金融知识相对欠缺,风险防范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亟待提高。各学校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苏政发〔2015〕153号),全面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金融法律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
  二、组织做好集中宣传月活动
  各校要充分利用校园网络、微信微博、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媒介或载体,加强对教师的金融知识宣传和风险警示教育。市直中小学和幼儿园每天利用家校沟通平台向学生家长发送“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您:珍惜自己的血汗钱,保卫父母的养老钱,守住子女的读书钱”、“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等公益短信,各高校、职业学校向学生宣传“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醒您:警惕校园贷等高利借贷风险,远离金融传销陷阱”、 “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等公益口号。
  三、建立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各校要建立常态化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创新开展宣传教育形式,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宣传力度和深度。每学期开学时向全体教师和家长发放远离非法集资宣传资料,邀请金融、法律、公安等方面专家进校讲解相关知识,培育广大师生理性投资的正确理念,切实维护好全市经济金融秩序、社会稳定和校园稳定。
  四、工作要求
  本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认真宣传,注重实效。市教育局将对各校宣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纳入各校平安校园建设考核内容。

泰州市教育局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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