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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机电高职校名师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稿)

  为提升名师的影响力,激励名师不断进取、不断创新、不断发展,搭建有利于名师专业发展的新平台,创立有利于教师专业发展的新机制,学校决定在教育、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生产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的教师中选拔校级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逐步建立有利于中青年教师培养的名师工作室体系。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打造我校教育教学品牌为目标,在全校范围内选拔专业理论水平高、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育科研能力强、取得一定社会影响力和经济效益的优秀教师担任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通过课题研究、“青蓝结对”、项目服务等方式带领有发展潜力的教师研究教育、教学及社会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对策,发挥名师在教育、教学、科研及社会服务、生产实践活动中的示范、引领、指导和辐射作用,形成以名教师为核心的高层次骨干教师团队和专家型的教师研究、服务群体,促进产学研用的紧密结合,带动学校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培养目标
  名师工作室,是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有着共同研究方向和合作愿景的教师合作共同体,是我校骨干教师培训、教科研基地和产学研用的结合体。通过三年建设,努力实现“四个一”的目标。
  (一)带一支团队。有效推动培养对象的专业成长,力求在一个工作周期内使工作室成员在课堂教学上出精品,课题研究上出成果,管理岗位上出经验,以引领学科教学的发展。
  (二)成一个项目。在实践中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瞄准教学改革前沿,立足校本发展,确定并申报一项市级以上的科研课题,并以此为研究方向,开展有效的科研活动,在实践探索中破解学科教学难题。
  (三)出一批成果。名师工作室以一批科研成果或社会服务效益来形成自己的特色。以教学设计、课件、论文、课题研究报告、学术专著、校本教材、技能大赛、服务经济建设的效果、良好的社会影响力等成果形式,成为学科教学资源生成站。
  (四)做一次展示。引领学科建设,成为教科研成果辐射源。每年承担一次专题活动,以研讨会、名师论坛、公开教学、现场指导等形式,发挥名师的带头、示范、辐射作用,形成名优群体效应。
  三、组织机构
  名师工作室在学校“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课题研究为主要方式、以项目教学研讨为主要内容,开展系列教研教改活动,培养我校学科优秀教师。
  (一)成立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校级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组长由校长担任,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定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领导小组下设名师工作室管理办公室,管理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名师工作室的组建。名师工作室的领衔名师采取申报制度。领衔名师的选拔采取教研组推荐或自荐申报、教务处初审、校外专家答辩评审、学校研究确认的方式。每个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在制定工作方案基础上,根据需要选聘名师,报送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成为名师工作室主要成员。
  (三)名师工作室的组成人员。每个名师工作室设置领衔名师1名,选聘主要成员3—5人。学校提供办公场所和有关设施。
  四、申报条件
  名师工作室的领衔名师和主要成员均须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一)领衔名师的评选条件
  1.必备条件:本科以上学历,高级职称。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自我完善、自我突破、自我发展的愿望;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或校本课程开发能力;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2.选备条件:
  (1)省领军人才或省中心教研组成员。
  (2)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
  (3)取得硕士学位。
  (4)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的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论文3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1篇以上)。
  (5)主持市级以上的立项课题或为省级课题研究的主要参与人。
  (6)正式出版专著(个人参编不少于三分之一)。
  (7)具备“双师型”教师的条件,在技能大赛、两课评比、信息化大赛中获市一等奖以上奖项。
  (8)具备较强的创新精神,发明创造取得国家专利或创新大赛获市一等奖以上奖项。
  符合以上必备条件及2个以上选备条件,可以申报学校名师工作室领衔名师。
  (二) 名师的评选条件
  1.必备条件: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自我完善、自我突破、自我发展的愿望;理念先进,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或校本课程开发能力;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选备条件:
  (1)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或区学科带头人。
  (2)取得硕士学位。
  (3)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的学术论文或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论文评选中获二等奖以上。
  (4)参与市级以上的课题研究或主持校级课题研究。
  (5)主编校本教材,取得显著成效的。
  (6)具备“双师型”教师的条件,在技能大赛、两课评比、信息化大赛中获市二等奖以上奖项或指导学生获市一等奖以上奖项。
  (7)具备较强的创新精神,发明创造取得国家专利或创新大赛获市二等奖以上奖项或指导学生获市一等奖以上奖项。
符合以上必备条件及2个以上选备条件,可以申报学校名师工作室名师。
  五、材料评审
  申报领衔名师,须提交“名师工作室”申报表和工作方案。
  (一)按照申报条件,教务处进行初评。
  (二)校外专家答辩评审。
  (三)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研究后,学校发文确认。
  名师工作室主要成员,在个人自愿的基础上提供相关材料,经领衔名师推荐后,由名师工作室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任务内容
  名师工作室在三年工作周期内,须根据工作室的建设和学校的发展完成系列任务,至少包含下列10项任务中的4项。
  (一)在示范学校创建等学校发展活动中作出重要贡献,或在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实训基地建设中发挥带头作用,或能主持完成相关学科的精品课程建设的任务。
  (二)积极开展和参与学生技能训练及创新能力的培养活动,在每年的技能大赛、创新大赛中团队成员能获得市一等奖以上奖项或指导的学生在省级以上大赛中获奖。
  (三)团队成员在两课评比、信息化大赛中获市一等奖以上奖项。
  (四)团队或团队成员每年在各类教育教学基本功竞赛中获得市一等奖以上奖项。
  (五)主持或参与研究至少1项市级以上教研或科研课题(在周期内结题),或在校本研修活动中发挥引领、指导、带头作用,能积极用科研的方法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
  (六)编著校本教材1本以上并取得一定效果。
  (七)每位名师指导青年教师1-2人,使其在“教坛新秀”、“骨干教师” 、“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不同层次中得到提升。
  (八)以公开教学、课例讲评、名师讲座、发表论文、学术专著、研究报告等形式向校内外辐射科研成果,社会效益明显。团队发表论文每年不少于2篇。
  (九)在周期内进行影响较大且具有一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培训活动、生产实践、社会服务等项目一个以上。
  (十)承办、协办学校其他专项工作1项以上。
  七、条件保障
  (一)学校大力支持“名师工作室”和名师的工作,为“名师工作室”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设专用办公室,配备接入互联网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提供实验研究条件。
  (三)学校网站首页搭建名师工作室交流平台,建立特色网页。
  (四)学校为名师工作室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每年向每个“名师工作室”划拨必须的专项研究经费,文科类名师工作室经费1万元、理工科类名师工作室经费1.5万元。专项研究经费用于工作室的各项业务活动,包括添置书籍、课题研究、项目开发、创新活动、技能培训及与培养工作有关的观摩考察等需要。
  (五)名师工作室研究经费体现过程管理原则,年初拿预算,经批准后分批划拨,凭票据批报。名师工作室的服务性收入,用于名师工作室的建设。所有经费收支,须符合财务规范。
  (六)学校邀请国内专家和专职教育科研人员,为“名师工作室”提供理论支持、业务指导和专业引领。
  名师工作室的工作规划和学年工作计划,是学校教育科研计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名师工作室应认真制定三年工作规划和学年度工作计划并做好总结。

 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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