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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实施方案

  一、实施时间
  2016年起实施,初次测试对象为2014年秋季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二、科目设置和测试方式
  学业水平测试包括公共基础、专业基础、专业技能三部分。测试方法包括笔试、计算机考试、实际操作等。测试时间一般安排在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上学期。
  (一)公共基础课程测试。语文、数学、英语、德育课程(职业生涯规划与就业创业、职业道德与法律、经济政治与社会、哲学与人生)等科目采取笔试形式,计算机应用基础科目采取计算机考试形式。
  (二)专业基础课程测试。主要包括各专业群应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不同专业学生参加对应的专业基础课程综合测试。物理、化学、地理、历史等基础课程,根据需要列入专业基础课程综合测试范围。测试采取笔试形式。
  (三)专业技能测试。主要包括各专业应掌握的专业基本技能。不同专业学生参加对应的专业技能测试。主要途径有:与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证书考核鉴定相结合,认定相应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鉴定成绩;与技能大赛相结合,按技能大赛的级别及成绩评定等级;通过现场实际操作或应用信息化综合实训平台进行技能测试。
  三、具体时间安排
  学业水平测试每年举行一次。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9月份第3周。测试时间一般安排在中等职业学校三年级上学期,每年11月份的第2周周六、周日开始进行。
  (一)公共基础课程测试。语文考试时间为90分钟,数学、英语、德育测试时间为75分钟,计算机基础考试时间为60分钟。
  (二)专业基础课程测试。各专业基础课程综合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
  (三)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依据专业特征予以确定。
  测试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四、成绩评定
  (一)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评定。所有测试均采用A、B、C、D等级制评定成绩,学生达到C级以上等级为合格。原则上按成绩评定等级,85分以上定为A级,70—84.9分定为B级,60—69.9分定为C级,59.9分以下定为D级。
学生及毕业生均可申请多次参加测试,相同科目多次测试以最高等级计算。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5年有效。
  (二)其他考试成绩的转换。学生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全国行业协会组织的职业或执业资格鉴定,并取得合格证书,可以根据证书的级别和鉴定成绩确定技能测试等级。取得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可定为A级;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鉴定成绩“优”定为A级、“良”定为B级、“合格”定为C级;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定为A级。学生在技能大赛中获奖,可以根据技能大赛级别和成绩确定技能测试等级。在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中获奖或获市级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可定为A级,在市级技能大赛中获三等奖、优秀奖可定为B级。学生参加计算机、英语、语文等社会考试,成绩转换办法由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指导委员会审核社会考试大纲后确定。学生同时参加社会考试和学业水平测试的科目,以获得最高等级统计成绩。
  (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确定。学生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后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颁发成绩证明书。公共基础课程各科目、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技能均达C级以上,为学业水平测试合格。
  五、组织与管理
  (一)成立组织机构。成立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指导委员会,该指导委员会由省、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招生考试部门、行业企业、教研机构、职业院校的专家、学者和管理人员组成。委员会主任委员由省教育厅厅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省教育厅分管职业教育的厅领导、省教育考试院主要负责人、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负责人担任,委员由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处室负责人、省教科院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课程教材研究中心主任、各市教育局分管职业教育的副局长、南京市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室主任担任。委员会下设基础课程及各专业学业水平测试研究组,研究组成员主要由各市教研员及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的专家、学者和管理人员人组成。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
  (二)制定大纲。由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指导委员会依据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制订公共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技能各测试科目测试大纲。学业水平测试大纲经省教育厅批准后颁布实施。
  (三)开发题库。依据测试大纲,由考试命题部门逐步建立各科目测试题库。
  (四)落实经费。省教育厅负责学业水平测试研究、大纲制定、题库开发、考务与成绩管理系统建设及报名数据管理、命题、制卷、阅卷、计分等经费的列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设立专项经费,用于保障本地学业水平测试报名、考试组织和考点建设工作正常进行。
  (五)组织实施。公共基础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测试方案的制定、制卷和评卷等工作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指导委员会指导下,由省教育考试院和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考务组织管理与协调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负责,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招考系统负责具体实施。专业技能由市组织测试,省抽查认可。
  (六)过程管理。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招考系统按照标准化考试的要求,切实加强质量管理、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以提高测试的效度和信度。加强学业水平测试命题、审题、统计分析、试卷评价等环节的管理,保证各科试卷都能满足预定的质量要求。客观性试题采用机器阅卷,主观性试题采用网上阅卷,加强质量控制,保证评分具有较好的一致性。按统一标准和要求设置考点、考场,测试时间、测试考场的条件、测试指令、考场管理等每一环节均实行统一规范的管理。
  (七)质量分析。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机构要按年度对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结果进行全面地分析与总结,撰写年度分析报告。充分发挥学业水平测试对职业学校教学质量的监测和评价功能,及时向职业学校反馈教学问题,推进职业学校教学改革,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附件: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实施方案测试时间安排表.pdf
     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实施方案升学部各专业 学业水平测试科目.xls  

 录入: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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