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健全考核机制,严格行政值班制度,提高行政值班效率,根据学校行政值班实际,现制定本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人员安排
学校行政值班由校长担任总值班,一名副校长担任组长,三名中层干部为成员。
二、时间安排
学校行政值班时间为学生在校期间,周一至周五7:00~21:00,周日晚18:00~21:00,因节假日调休另作安排。
三、形式方法
行政值班由值周调整为每周一天,行政值班人员负责全天学校重大事件的处理,要有为师生排忧解难意识,强化管理意识,对违纪现象要进行批评教育并记录在案,对突出的好人好事要详细记录并公开表扬。
四、具体检查内容
1.学生日常行为
2.教学常规管理
3. 校园卫生及安全
4. 教工出勤情况
5. 系部常规管理
五、对值班人员的要求
1.遇到特殊或突发情况须及时向校长室进行汇报;
2. 要认真负责,准时上岗尽职,要事先将代班人员名单报送办公室备案;
3.值班人员对有关方面的考核要及时准确地记载,及时填写“日日清”记录,并转交给第二天值班人员记录;
4. 值班组长要安排专人认真完成当天值班小结;
5.值班当天请保证手机畅通,以便遇特殊情况时电话联系。
六、值班人员具体安排
见附件1
办公室
2015年8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