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播教室供本校教师教学研究专用;录播教室原则上不借用;外单位人员、其他部门人员参观、使用,须经学校领导同意。
2、录播实行预约登记制,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教师课通过录播预约功能进行常规录播课的网上预约工作。在录播预约日期的前一天授课教师需再次进行电话预约,到达录播教室完成场地熟悉和录播教室布置。录制当天,授课教师须向信息中心提供本次录播课使用的课件和资源,无课件或资源不可使用录播教室授课。
3、录播教室内的设备,任何人不得私自打开机箱或更换硬件配置或私自拆卸,不得任意移动或拆除设备;使用中发现问题,应及时联系信息中心。由于不遵守规则或不遵循操作规程造成的设备损坏,当事人要负责赔偿。
4、参加录播教室活动的学生,需要统一着装,按照授课教师规定时间参加活动,不得擅自缺席或早退;参加录播教室活动的学生在活动期间听从授课教师统一安排,学生不得擅自离开或自作主张,不得带其他人员进入。
5、录播教室要保持整洁安静。不准大声交谈、喧哗、走动、打闹,不擅自开窗,严禁带食物、饮料进入,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设备、桌椅、墙壁上乱涂乱刻。
6、录播完成后,授课教师需安排学生对录播教室进行打扫,确保教室干净整洁。调整录播教室布局的,需要将录播教室布局恢复原样。
7、对违反以上管理规定者,将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信息技术处
二〇一六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