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泰州市直学校纪检监督组织建设暂行办法》和《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选拔纪检监督组织建设实施方案》,为加强我校纪检干部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拔职位
专职纪检监督员1人,享受中层正职待遇。
二、任职条件
1.思想素质高、宗旨意识强、党性修养高,对党的教育事业绝对忠诚,能够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树立示范、维护形象、强化威信。
2.带头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以良好的形象和作风带动他人,具备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素养。
3.中共正式党员;任学校中层副职两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需要。
三、选拔步骤
1.11月3日,制订选拔方案。
2.11月4日,公布方案并报名。
3.11月4日,组织全体党员推荐。
4.11月5日,进行资格审查。
5.11月7日,学校党委研究。
6.11月7日-9日,公示。
7.11月10日,报教工委备案,办理聘任手续。
二○一六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