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泰机电高职委〔2017〕5 号
关于印发《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干部挂职锻炼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处室、各系部:
经研究,现将《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干部挂职锻炼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自即日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
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干部挂职锻炼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干部队伍建设,创新干部培养机制,造就一批政治思想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后备干部,现制定学校干部挂职锻炼的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通过挂职锻炼,加大对管理干部的培养,创造有利于管理干部成长环境,促进各处室、系部工作交流和干部工作经验积累,不断提高管理干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增强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为实现学校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挂职对象及条件
1.现任学校中层副职;
2.挂职中层干部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三、挂职方式
选派学校行政处室中层副职到系部挂职或系部副职到行政处室挂职。
四、挂职时间
每年度安排一期,一般在假期进行。挂职锻炼时间一般为1-2年。
五、挂职干部的管理
1.干部在挂职期间由派出部门和挂职部门共同管理,以挂职部门管理为主。挂职部门要对挂职干部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履行对干部的管理责任,并为挂职干部安排好工作条件。
2.挂职干部不占挂职部门规定的干部职数。
3.挂职期间,挂职干部的行政关系不变,保留在原部门。其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在挂职部门进行。
4.挂职期满,挂职人员要写出书面总结。学校对挂职干部进行挂职考察,形成考察材料,考察情况作为干部使用的重用依据。
六、保障措施
1.中层干部提拔使用一般要有挂职经历;
2.优秀挂职干部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优先。
七、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属学校党委。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