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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内部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推行“全品质管理”,充分发挥本馆职工的参与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强化民主管理,推动图书馆工作不断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一、图书馆管理员制度
  1、掌握和提高图书馆电脑化管理技能,做好图书管理工作。
  2、根据本馆规定和批准的经费预算,负责制定年度、季度和月份的经费使用计划。有计划地选购图书、订阅期刊,保证图书经费专款专用和合理使用。
  3、管理员按照图书编目的要求,对藏书准确分类编目,新到馆的书刊应按加工顺序要求及时进行分编、上架、投入流通,不无故积压。
  4、拟订和执行学校图书馆、阅览室的各种规章制度;对师生做好爱护图书和遵守阅览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
  5、做好学生的图书出借和阅览工作,规范借阅手续,提高图书流通率。经常调研学生借阅情况,及时宣传介绍新书内容,充分发挥图书馆在陶冶学生思想品德和增长学生文化科学知识方面的作用。
  7、月初、年初及时做好阅览室上月、上年度报纸书装订保管工作,尽力修补好损坏的书籍书。
  8、爱护图书资料,定期清点查库,保持账物相符。经常保持图书馆、阅览室、书库的整洁通风,做好防尘、防潮、防蛀、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
  9、做好学生、教师用书、练习簿的预订工作。每学期的开学初做好各年级各班级的书籍、簿本的发放工作。
  10、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核对每批到馆图书的册数,收据应向验收登录人员交待清楚,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及时处理问题。并建立健全图书财产购进帐,负责票据的报销、保存。
  11、负责书库对读者的开放,图书借阅、还书上架、排序整理;对新入库图书的验收检验、及时上架。
  12、负责定期进行图书催还工作,及时办理读者借还图书手续。
  13、负责阅览室的正常对读者开放,报纸、期刊阅览,上架整理和阅览室内的清洁卫生。
  14、负责信件、报纸、期刊的接受核对、登记加工、上架排序。
  15、收集读者对报刊需求情况,及时反馈给采购人员。
  16、定期做好下架现刊的核对整理工作,按时转给编目室。
  17、收集读者对图书需求情况,及时反馈给采购人员。定期整理图书,有计划的进行破损图书的修复和剔除。
  18、保持书库及周围的清洁,做好防火、防蛀、防潮、防霉、防灰、防盗。
  19、图书馆定期召开馆务会议,讨论本学年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期末总结。
  20、根据教学、科研的需要,通过多种途径,有计划、有重点地采集各种类型的文献资料。
  21、对新到的文献资料及时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分类编目,以便尽快投入流通使用,并及时对新书进行宣传报导。
  二、文献资料采购验收入库及财务报销制度
  1、图书馆负责图书、期刊、报纸等所有文献信息资源的采购工作。根据学校年度拨款额度,在每年一月份拟定该年度图书采购计划(各类图书册数、比例及时间安排等)交馆长最后审定。
  2、经审查后的新书目录,由管理人员负责及时认真查重,建立采编数据并制作订单。制单时,若发现订数与要求相差较大的图书,对无出版年代、单价较高或不合馆藏要求的图书,应及时与选书教师或教学单位负责人联系协商,意见分歧较大时,由馆长负责协调解决。选购工具书(除设计书外),原则上不超过两本。
  3、已经确定的订单,按时按批地寄(或由网上传输)给学校招投标签约书商。对已交订单和已经现购的图书,按协议规定时间,督促书商按期运至我馆,以保证年度购书计划顺利完成。
  4、接收书商传来的书目数据、编目数据和采访数据后,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工作细则审核验收。若发现数据中的问题,先与书商沟通查找原因,属书商短缺或误传者,通知书商返工另编或补齐未编部分数据。
  5、新书到馆后,开包认真检查,每包清单是否与书目册数相符,物理加工是否完全达到合同要求,并按验收制度及时上机验收。发现有质量问题的书、第二渠道的书或盗版图书、超过我馆订单订数的图书以及不合馆藏要求或物理加工没有达到合同要求的图书,应及时剔除,打包存放保管,成批退回给书商。
  6、每批新书验收上架时,应及时核对工作单、详细册数、单价及总码洋数。在核对清楚无误后,方能在固定资产增报单上签字。签字后,馆长负责在该批书的发票上签字报销。
  7、每批验收合格的图书的详细书目(含馆藏财产号、索书号、书名、著者、ISBN号、出版社、出版日期、册数、单价、码洋、实洋等)打印三联单,供应商、办公室和图书馆各留存一份。
  8、图书采购全过程做到公开、透明,接受馆内外各级领导、全院师生员工的监督。若发现有徇私舞弊和贪污腐败现象应及时向有关单位检举揭发,以利于图书采购工作健康规范地开展。
  9、文献采选保证现阶段年入藏达到一定数量,社科与其它大基本类图书现阶段入藏比例分别占年总入藏量的70-80%和30-20%(自科应占10-15%)。每种图书入藏复本控制在1册(套)—2册(套),如有特殊要求,适当增加至3册(套)—4册(套)。多卷书保证采购的完整性。
  10、报纸的订购范围与份数应遵循全国性报刊(中央级)、直辖市(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报各订1份。江苏省报、泰州日报、晚报各1份(包括合订本1份)。其他省报各订1份。科技小报侧重于“科技信息”。如“电子报”,“经济时报”等各1份。一般知识性和娱乐性小报,如“文摘周报”,“法制文萃”,“老年日报”等各1份。全国有影响的其他报及经本馆研究批准选购的可订1份。
  11、期刊的订购范围及份数应遵循中央及本省、市党政机关出版的主要期刊1—2份。核心期刊:我市科研、生产需要的全国性各学科基础刊物,各类专业刊物,近几年连续订购的刊物。一般性期刊:科普书每种订1份。参考性期刊:与我市科研、生产相关的科技期刊选订1份。中央、各省市、自治区出版的文学艺术刊物一般选订1份。有关图书馆学、情报学的刊物选订1份。
  12、根据报刊补充原则,制订全年订购计划,选订品种,数目,报馆长审批。对选订的报刊办理预订手续,填写定单,制订购卡,建立台帐。做好验收工作。发现缺刊、缺期,及时发出催书单、或通过其他途径补配。定期对下架的期刊、报纸进行装订、整理、分类、编目、收藏。
  三、图书剔除制度
  1、馆藏文献中因年代久远,文献内容变得陈旧过时或内容滞后失去参考价值、学术价值、使用价值、欣赏价值和收藏价值的图书可考虑剔除。
  2、具有本地特点的文献(地方文献)、连续出版物及分卷、册的文献要保持其完整性,原则上不予剔除。
  3、内容陈旧过时、没有实用价值、不适应现代需要的一般性读物可剔除;内容有错误但有一定历史价值的文献,除需要作为历史资料保存备用的,其它可剔除。
  4、国家明令查禁和查缴的图书、复本量过大的图书、参考价值低、借阅率低的压架图书可剔除。
  5、残缺、破损严重(破损图书全书前、后、中间连续缺10-15页)、无参考价值又无法修补的图书可剔除;图书严重虫蛀,并对书库其他藏书构成威胁的图书(尤其对私人旧书捐赠要严格把关)可剔除。
  6、读者遗失已赔偿,但非原书,原书剔除;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剔除的其它图书。 
  需剔除图书应先由各库(室)填写剔除申请报主管领导,经签字批准后报至校长室审核,审核通过后按实际情况协助相关部室执行剔除,并将剔除书目打印成册,存档备查。根据剔除的图书的实际状况,经馆领导批准可采用捐赠、赠与或报废等方式进行处置。
  四、图书馆安全保卫制度
  1、全馆人员要认真学习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我院防火安全相关规定,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防范意识。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解决。
  2、馆内严格控制一切用火,严禁吸烟和带入其它火种。不准在馆内存放易燃、易爆及其它可燃物品。
  3、经常检查各种电器设备,发现故障及时维修。照明灯泡与图书、资料、文件柜等可燃物品应保持不小于0.5米的距离。
  4、严格遵守安全用电制度,不得私拉电源、乱接电器。书库内不准使用电炉、电视机、电熨斗、电烙铁、电钟、电烘箱、电焊机等设备。
  5、馆内的空调、复印机、饮水机等设备必须按规范安装。经常检查其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应停止使用,及时报修,不准带故障运行。下班或长时间离人必须切断电源。
  6、各部室的消防器材由各部室养护和管理,不得乱摆乱放。各楼层走廊上的灭火器责任落实到人,由责任人进行养护和管理。消防器材必须放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位置。全体工作人员要熟悉灭火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发生火警时会扑救并报警。
  7、对图书馆防火喷淋、防火隔离门等防范设施,指定专人每年定期进行运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报修,以确保发生灾害时,能准确灵活启动。
  8、每天闭馆前,工作人员需对分管的书库、阅览室、工作室和附近卫生间进行认真检查,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和自来水龙头,防止造成灾害事故。
  9、工作人员按权限掌握的各类门锁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借给家属、亲友、学生使用。
  10、节假日闭馆期间,由图书馆安全保卫、消防人员,负责清馆、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五、图书馆职工学习培训制度
  1、培训工作是图书馆职工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每学年由馆内制订出符合实际的培训内容,协调各室有关人员,有计划地对馆内职工进行系统性业务培训。
  2、图书馆根据各室的学习、工作情况,有计划有组织地协调各室有关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各类专业培训和参观学习等。
  3、职工学习以自学为主,其他方式为辅。

 录入:严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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