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泰机电高职委〔2018〕6号
关于钱昌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支部、各处室、各系部:
经学校党委研究,并报泰州市委教育工委批准同意,决定:
任命钱昌俊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任命张明非同志为劳服中心经理;
任命张慧同志为学工处处长;
任命宋胄同志为安管处处长;
任命刘云龙同志为汽车工程系主任;
免去李士秋同志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沈金奎同志劳服中心经理职务;
免去刘云龙同志学工处处长职务;
免去张明非同志安管处处长职务;
免去宋胄同志汽车工程系主任职务。
中共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委员会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