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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电子信息职教集团纬创项目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泰州纬创项目技能型人才培养,建立泰州纬创项目高、中级技能型人才培养机制,奖励集团各成员校为集团成员企业作出的贡献,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以纬创资通(泰州)有限公司为核心的集团企业成员在集团设立“纬创项目奖励基金”,用于奖励集团各成员校及成员校优秀学生。为了保证该项奖励基金的合理使用和发放,并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基金设立的原则
  1.充分尊重集团各企业成员的意见,奖励基金用于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集团成员校和优秀学生;
  2.基金管理工作坚持公开、公正、透明,接受监督;
  3.突出基金的社会效益和教育效益;
  二、基金的管理
  1.所有奖励资金由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转入成员校账户,再由成员校发放给个人;
  2.基金总额由各集团成员企业及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共同划拨;
  3.基金由集团企业成员委托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管理,由集团秘书处具体负责基金的全面管理工作;
  4.由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财务处代理财务核算,基金账户挂靠学校账户;
  5.由泰州市教育局督管,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应及时向集团企业成员通报基金使用情况,加强宣传,接受监督;
  6.泰州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设立专项基金帐户,做到专款专用,各项支出经秘书处审定后须有集团授权代表签字;
  7.每年用于奖励集团成员校和奖学的资金幅度原则上不低于年度基金总额的50%,不超过该年度基金总额的 80%。
  三、奖励基金的发放
  1.短期实习奖励基金
  1.1实习期间成员校如派驻辅导老师,则由基金划拨相关补助给派驻老师,具体补助条件和标准请参见《2010年驻厂老师管理办法》;
  1.2实习期间根据实习人数,按照3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成员校服务管理奖励费用;
  2.顶岗实习奖励基金
  2.1根据实习满3个月后在职人数,一次性给予乙方成员校跟踪服务奖励补贴费用50元/人;
  2.2优秀学生奖励基金:奖励基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就业实习满3个月后的在职人数划拨50元/人的奖学金,颁发名额及金额详见《2010年纬创资通(泰州)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协议书》;
  3.冠名班奖励基金
  3.1各集团成员企业及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每年划拨基金的总额为:合作培养人数 * 300元/人(其中由纬创资通划拨150元/人,泰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划拨150元/人)
  3.2冠名班奖励基金用途
  3.2.1优秀学生奖励基金:奖励基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根据冠名班学生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情况,初步确定奖励名单并填写登记表,报集团秘书处审核后确定。颁发名额及金额详见《2010年纬创资通(泰州)冠名班订单培养协议书》;
  3.2.2成员校跟踪服务奖励:根据实习满3个月后在职人数,一次性给予乙方成员校跟踪服务奖励补贴费用50元/人;
  3.2.3优秀成员校奖励基金
  3.2.3.1由集团各企业成员根据各学校所提供的用工人数和学生实习和工作的稳定性初步确定获奖候选学校,经集团秘书处审核后确定;
  3.2.3.2该奖每年年底评选,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各等奖金额待定,该奖在职教集团年会上颁发;
  3.2.3.3成员校所获奖金必须奖励给与该项工作相关人员;
  、本办法将在试行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加以完善。本办法的修改、变更、解释权属于泰州市电子信息职教集团秘书处。

二○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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