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院学〔2018〕12号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五年制高职
四、五年级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办学点:
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填报2018-2019学年普通高校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的通知》(苏教助中心〔2018〕43号)精神,现就我院2018-2019学年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院在籍的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学生中持有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学生,均在补助范围之内。
二、补助标准
残疾学生免学费省财政补助标准按照苏价费〔2014〕136号文件调整后的实际收费备案标准补助。
三、上报要求
请各校于9月27日到学院现场审核相关材料,并录入“江苏省资助业务管理系统”。需要上报的材料包括:
1.残疾学生本人的残疾证(原件核验,复印件留存);
2.残疾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学费标准证明(加盖学校公章);
4.2018-2019学年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
四、发放程序
1.各分院、办学点对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的资质进行审查核实,并将确定享受减免学费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上报学院。
2.学院审核无误后,各校管理员将残疾学生信息录入“江苏省资助业务管理系统”,并由学院审定后上报教育厅。
3.学费补助资金预计年底下达到学院,学院核准各校金额后下达给各校。
4.学费补助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作他用。
五、工作要求
1.请各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每一位学生都能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
2.对符合国家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入学时应直接免收学费,不得采取“先收后退”的方式。
联系人:田开元,电话:025-83335220。邮箱:103454483@qq.。
附件:2018-2019学年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五年制高职四、五年级在校残疾学生学费减免情况统计表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9月3日
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处 2018年9月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