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查科目
1、考查时间:
考查科目由系部组织,于2010年7月2日前(第十九周)随堂进行。
2、组织要求:
①试卷采用统一命题纸,满分100分。
②各系于2010年7月2日前将《考查安排汇总表》和一份纸质试卷(附答案)报教务处备案。
③阅卷由系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成绩尽快反馈班主任,考试试卷由系部留存。
二、考试科目
1.考试时间:
2010年7月7日—9日
2.命题要求:
1)已建题库学科由教务处组织命题,请相关教研室将修订后的题库于2010年6月28日前报教务处(具体学科为大专语文、大专数学、大专英语、大专机电数控模具类电工基础与机械制图、大专电子专业电子技术、大专财经专业基础会计与财务会计)。
2)未建题库学科要求:
①试卷采用统一格式,满分100分,语文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其它各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
②每科报三份试卷(电子、文档各一份,答案另附),命题人注明试卷的使用班级并签名,经教研室主任、系(部)主任审核后由各系统一于2010年6月28日前报教务处。
3.阅卷与分析:
①考试(非抽测)科目由任课老师自行阅卷,成绩尽快反馈班主任。试卷须用规定的试卷封皮纸装订,并认真填写封皮上的各栏目(含试卷分析表)后交教务处。
②考试(抽测)科目由教务处统一安排阅卷,统一登分,成绩由教务处反馈班主任,任课教师须将试卷分析表交教务处。
附:09-10第二学期考试考查课程安排
教 务 处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